全案源起於多名民進黨立委,民國97年3月向台北地檢署遞狀,指控李慶安有雙重國籍,已涉偽造文書及貪污,台北地檢署98年9月起訴李慶安,指李慶安擔任1屆台北市議員及3屆立委期間,故意隱瞞具有美國國籍身份,詐領薪資新台幣1億餘元,但因檢方認為她的公職身分一開始就無效,不構成貪污,以詐欺罪起訴。 全案一審時,台北地方法院依4個詐欺罪,合併判她2年,李慶安不服上訴,上午高院宣判,李慶安無罪,全案定讞。 Tags: 0 comments 0 likes 0 shares Share this: 臺灣意識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臺灣意識很重要,認同臺灣,了解臺灣文化歷史,不能忘了臺灣的根本與基本價值。 927 followers 901 likes View all posts